每次看網路公司提案
不是遊戲就是上傳照片
最近流行的是APP…
網路是把廣告帶到下一個世紀
還是帶向「自我暖化」?
「廣告前進數位」這個程式有幾個bug要先除
<a>傳統廣告做不好,數位廣告還有機會</a>
<b>網路技術越新,成功機率越高</b>
<c>流量=銷售</c>
越來越多客戶開始在網路提案中問:你這核心在哪裡?你這Idea是什麼… 所以傳統廣告常遇到的幾個問題,不會因為數位化就人間蒸發。以往廣告用拍攝技術或媒體量魅惑不成客戶,現在化妝成網路技術和網站流量,可以撐多久?如果不看清這點就跳進下一關,只是跳進另一個<LOOP>,同樣地鬼打牆。</LOOP>
永遠是Idea先決,而不是技術先決
「廣告是手法和目的之間的藝術」,下一關我會改成「廣告就是設計一個如何進入人心的程式」。最近在機場抓了一本叫「網客聖經」的書(原因是我太懶得一一註冊所有網路新玩意),裡頭在分類虛擬的社群行為,以及相對應適合的行銷操作。「網客」行為比你的「熟客」要複雜十的十次方倍,唯一不變的還是人心。Facebook和Plurk,成功的不會是技術,而是抓住人心的Idea。那些技術早就存在網路十年以上。其實並不用很懂網路,你也可以設計很好的Digital Campaign,不過是手法和目的之間的藝術,國外不少成功的案例並未用到多Fancy的技術。
有個警察握有照片一年,卻苦苦找不到蒙面搶匪;前幾天竟異想天開揪了個網路「人肉搜索」,終於找到搶匪… 的媽媽。以解決行銷問題的層次來看,這個警察亂有創意的!
國外很流行成功廣告人出來開網路公司,兼吃傳統廣告;國內流行廣告公司開設網路部門。羊毛出在羊身上,廣告公司在搶新興的網路業務,同時也被網路公司搶走傳統廣告業務,跳下一關要有心裡準備…